最近,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袁伟民在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特别提到了中国足坛的“铜臭味”影响恶劣的问题。他指出,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必须要与之进行斗争。 早在去年,《足球》报的一篇文章就分析认为,职业化以来在足球圈内的逃税总额至少应该在2~3亿元之间。 在甲A俱乐部中,如大连实德、上海申花这样的甲A富豪并不是太多,这些俱乐部队员的收入属于第一阶层,个别国脚级的球员年收入可以超过200万元,一些打比赛不多的球员也可以拿到50万元左右;而如辽宁、八一等经济上较为拮据的俱乐部也不多,在这些队中,一些很少上场的非主力队员的年收入甚至不超过10万元,更多的俱乐部中,绝对主力队员的年收入可以突破100万元,而一些很少上场的队员收入在20~30万元之间,平均下来也就是50万元左右,因此可以把50万元作为甲A队员年收入的一个平均值。 甲B球队队员的收入比甲A低许多,收入较高的队员在50万元左右,而收入较低的则在5万元以下,平均下来也就是25万元左右。 如此,以每队标准报名人数22人计算下来,每支甲A球队队员的总收入在2000年的平均值应该可以达到1100万元,14支甲A球队的总年收入应该在1.54亿元,以此推算,甲B队员的总年收入也可以达到0.66亿元,总计可以达到2.2亿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第15条,月收入超过4万至6万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的30%,考虑到月收入低于这一数值的队员和高于这一数值的队员数量差不多,这个30%应该是较为可信的数字,而2.2亿元乘上30%就是6600万元,每年甲级队队员的逃税总额应该在6600万元左右。 6600万元税费应该是一个较为保守的数字,事实上如果再考虑各甲级队伍花高薪聘请的主教练、乙级队队员以及女足运动员的收入,中国足球人在2000年应缴纳的税费应该还不止这些。保守估计一下,职业化以来在足球圈内的逃税总额至少应该在2~3亿元之间。 据了解,去年国家税务机关已经开始注意到国内足球圈的偷漏税问题。而最近,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有关文件中,足球俱乐部和娱乐业企业、外资企业等行业一起,被列为9个高收入者群体之一。为此,税务总局专门出台了7项新措施,从各方面对高收入者的纳税情况进行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