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治平在西甲,皇家贝蒂斯俱乐部其实是最早获得皇家封号的球队,早在1915年西班牙国王阿方索十三世就亲自向其授予了皇家的称号。财力雄厚的贝蒂斯预算可排进西甲球队的前5名,俱乐部各项实权也紧紧掌握在富甲一方的洛佩拉家族手中,以建筑业起家的洛佩拉与马德里竞技主席希尔一样是西甲典型的由家族控股的俱乐部主席,甚至连贝蒂斯的新球场也是以洛佩拉的名字起名的。采用家族式经营的人治管理方式是相当多的足球俱乐部的传统,不可否认的是,家族式管理具有人情味,比较容易自然而然产生权威以团结俱乐部上下,同时对于俱乐部内部的优势力量来说也是更具安全性的模式,但是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下,洛佩拉们既是资本所有者,又是资本经营者,俱乐部球员和员工则是不折不扣的打工者,与俱乐部之间根本形成不了认同。由于产权单一,洛佩拉们所能运用的社会资源因而也就少之又少,使俱乐部发展只能保持步行的速度,这个问题集中地表现在俱乐部的用人制度上。 "这样的事情不是西甲所应该有的,(贝蒂斯的)新体育场完全不适合正式比赛,这是整个联盟的耻辱!"正如《AS》报的专栏记者佩德罗·S·马丁所指出的那样,而污点事件该由 谁来负责呢?马丁隐晦地指出:"灯光师似乎没有能力处理这样复杂的突发性事件。"而这名名叫托莱多的灯光管理人员据称正是贝蒂斯主席洛佩拉的内弟。这种家族式经营的俱乐部的所固有的劣根性会对外来的资源和活力产生一种天生的排斥作用,因此俱乐部内部的重要职位永远会被内部人员所把持而无法得到外来优秀力量的补充,这样就大大增强了出错的可能性。而且,在家族式俱乐部内部,当主席的亲属和家人违反制度时,主席很难像处理普通员工和球员那样一视同仁,这也就加大了以后再次犯错的可能性。 家族式的经营阻碍了皇家贝蒂斯的发展壮大,在贝蒂斯俱乐部发展至今,已有复兴昔日豪门之气的时候,如果洛佩拉家族能够突破自我,哪怕是能够采取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现代意义上的家族式管理,那也能使俱乐部的经营发展会有个明显的突破。否则的话,下述的情况将永远无法完全避免:"不仅仅是球场上的22名球员、看台上的数万名观众,电视机前的数百万观众也会指责俱乐部。"(佩德罗·S·马丁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