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吉利状告中国足协一事,由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早已被部分法律界人士判处了“死刑”,而昨天记者从原广州吉利汽车俱乐部总经理桂生悦处得到亲口证实,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的确向他们发来了一封“不受理此案”的裁定书,彻底驳回了他们对中国足协的诉讼。 原广州吉利汽车俱乐部曾于2001年12月12日以“名誉侵权”的名义将中国足协告上法庭。据说,俱乐部当初在以什么名义告中国足协的问题上曾斟酌思量许久,最后才选定了一个比较妥贴的“名誉侵权”,希望能借此打破中国足球不受法律限制的壁垒,谁知到头来仍然是枉费心机。 而据桂生悦解释,裁定书事实上根本没有回答“为什么不能受理”的原因,只是表示,这是行业内部处罚,不是法院管辖的范畴。对此,桂生悦认为:“我们不是向法院要求撤销中国足协对我们的处罚,我们只是向法院说明当初中国足协提供给各媒体的有关中远和吉利一役的材料多处失实,已经严重侵害了吉利俱乐部的名誉,并希望得到相应的赔偿,在事实依据确凿的情况下,法院理应受理我们的案子。” 桂生悦还透露说,早在一个星期前,他们的律师就曾对他讲过,为了开庭,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就连“合议庭”也成立了,应该说,官司本来是按着它本身的法律程序在进行的,但不知为什么,法院前天向他们发来了不受理的裁定书。 桂生悦还表示,如果真如法院说法,吉利状告中国足协这一主体不能成立,那么为什么在一个多月前不当即拒绝,而要拖到一个多月后的今天,这让他感到不可理解。 (南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