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联赛即将结束的时候,转会问题成为一个新的热点。记者日前从中国足协注册办了解到,明年国内球员转会将有重大改革,转会制度将不再采取单一的摘牌制度,而加入了自由转会。 据了解,本次转会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个俱乐部可以在公布的转会球员名单中自由摘取一名球员,于2003年1月20日24时前持转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中国足协办理球员转会手续。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该自由转会球员将被重新列入球员转会名单,参加第二阶段的摘牌转会。 注册办主任马成全介绍说,注册办在今年重庆和上海两次甲级俱乐部总经理联席会上,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了各位总经理的意见后作出修改转会制度的决定。转会规定中增加了自由转会的内容,同时又限制了自由转会的名额。从申请转会球员名单公布后,也就是今年12月30日到明年1月20日24时,是自由转会的时间。明年1月22日,中国足协将和前两年一样,在北京举行国内球员摘牌大会,仍然采用倒摘牌的方式。 足协还就某些容易引发纷争的问题做了一些规避。比如要求各俱乐部要交纳50万元的摘牌保证金,如果有哪些俱乐部出现“退牌”情况,那么将扣留这笔保证金并取消其下一年度球员引进资格。还要求摘牌后的四周内,双方必须签订合同,并且完成转会费的交接,否则也要对不交转会费的俱乐部扣留保证金,并取消其下一年度的球员引进资格。对于外援的转会,规定了最低签约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效力海外的中国球员也不得随意替国内俱乐部效力,必须在明年7月20日前完成国外和国内的转会注册工作。 今年国内球员申请转会的时间从2002年12月1日开始,至12月29日24时结束。中国足协注册办将于12月30日公布转会名单。黄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