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叶枫报道 伏明霞与梁锦松的结合,从婚姻法的角度来说,只不过是一件普通的事情。但是作为清华大学正式录取的本科学生,伏明霞的婚姻却不太符合教育部和清华大学的一些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990年)第三十条,“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伏明霞在两周以内就应该被强行退学。《清华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条例》(试行)(2001年8月修订)第三十三条也规定,“学生一般不准结婚,未经学校同意而擅自结婚者,应即退学。” 相对来说,清华大学本身的规定具有更大的弹性。是否经学校同意,就成了伏明霞是否应该被强行退学的关键。因为《暂行条例》的解释权在清华大学教务处,所以记者曾试图联络校方,但由于是假期而未能如愿。但记者从其他途径获得清华大学一些学生的看法,多数人认为伏明霞结婚就是违反了学校规定,如果这次是例外,也只因为她是伏明霞。几年前,北京的另外一所名校,一对男女学生因为未婚同居而被学校开除。类似的事件在不少北京高校以及外地高校都发生过,校方也大都对当事学生作退学处理。而据最新消息,7月15日结婚的伏明霞已经被证实怀有两个月身孕,而且她还希望继续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不知道清华校方这次会作出什么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