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葛爱平深圳报道 由于健力宝与甲A赞助商百事可乐都是饮料厂商,而百事可乐认定他们与中国足协签订赞助甲A的协定时规定不能有饮料商家加入,因此健力宝收购平安俱乐部是否合理便成了一个问题。 昨天(29日)深夜,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健力宝集团总裁助理,参与此次收购运作的张健。张健的回答很干脆:“没有违反规定”。 张健说:“我们是收购球队,并不是冠名,也不是做胸前广告。换句话说,我们是做球队的老板,而不是做球队的广告,这并没有违反中国足协与百事可乐之间的协议。因为协议没有规定球队老板是什么样。” 张健强调说:“我们可以以中性的名字,比如说深圳足球俱乐部的名义参加比赛,没有任何健力宝的字样或者或者形象出现,这有什么不可以?我们没有试图通过球队来做任何形象广告。” “如果我们要打胸前广告,我们可以打宝丰酒,这家酒厂也被健力宝收购了。酒的广告与碳酸饮料毫不相关,这没有问题。我们正在就此事与中国足协进行进一步的交涉。我不认为我们会有什么问题。”张健很肯定地说。 健力宝过去曾经以800万人民币的价格收买了辽宁队的胸前广告。但是由于百事可乐的极力反对,这桩交易最后没有成功,原因还是因为规定在先,百事可乐排斥一切与碳酸饮料有关的竞争对手参加他们赞助的甲A联赛的商业活动。这一次健力宝的加入,据说百事可乐的反应也很强烈。 如果这个纠纷存在的话,接下来的问题便是中国足协、百事可乐和健力宝在法律上如何认定中国足协与百事可乐当初签下的这些文字了。如果健力宝“当老板而不是做广告”的理论存在,那么他们收购平安,入主甲A的做法便无可指责,如果百事可乐认为,当初的协议是不管是老板还是广告都应该一律排斥,那么健力宝的收购计划可能再次遇到凶险。 听说百事可乐反应比较强烈,他们认为如果以健力宝队为后台的深圳足球队,或者是深圳宝丰酒队夺得联赛冠军,让百事可乐这个甲A赞助商来给自己的饮料竞争对手颁奖是难以接受的事情。百事可乐公司并将这种意见反映给了中国足协,足协对此事感到非常挠头。据悉,关于此事的磋商正在紧张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