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国的足球裁判也够倒霉,稍重一点的判罚不仅场上队员不服,还要受到场下球迷怒骂,更要有冒“枪林弹雨”之险的精神。是那些在场上的球员职业精神不够?是球迷水平太低?还是什么别的问题?总之,这是一种打不清的“官司”。 裁判的权威必须保护,这是国际的惯例,但到了中国,如没有中国足协的保护,裁判恐怕早就成了众矢之的,不光是要受到舆论的口诛笔伐,而且各队的教练、球员,各地的球迷对其也不会那么客气。原因是什么,中国的裁判自己水平不够。 昨天的津、深比赛,主裁判陈志强就被一些人认为是深圳队的“第12人”。天津队的索萨因与其交涉被出示了红牌,而平安队的堤亚哥在踢倒迟荣亮后,也对其判罚不满而在后面对其“不恭”,这名主裁却好像是“大肚能容天下之事”了。这只是这场比赛中的一个对比镜头而已。 一位电视节目的评论员表示,裁判应容得队员说话,一味地“掏”牌是不能树立威信的。裁判员要敢于出牌,以此来惩戒那些违规球员,但首先做到的应是公允。偏向一方,或者是错、漏判后又给另一方找平衡,必将引起双方的不满,也会使得比赛难以控制。 中国足球自职业化以来是进了一大步,冲出亚洲就是一个证明。这其中当然也有裁判的功劳,但中国足球只是万里长征刚刚走完了第一步,后面的路还很长。不光是球员要提高素养,裁判也要同步提高。作为中国足球的管理层,对裁判的管理工作也更应加强,如果在以后能让人看到中国足协将一些不称职的裁判来个重拳出击,那么中国足球就会跑得更快、走得更远、迈得更高。本报记者时敏 (今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