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良志北京报道3月31日下午5时,龚建平的两名代理律师之一王冰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王冰介绍了目前关于龚建平案件所能对外讲的基本情况,同时他向本报记者称,3月29日他和龚建平的另一名代理律师侯冀雁一起,根据龚建平家属的要求正式向宣武分局递交了取保候审保证书。公安机关也接受了取保候审保证书,但是否批准要等公安机关做出决定。 会见时间超长 3月29日上午,王冰与侯冀雁一起到宣武分局看守所会见了龚建平,而在两位律师到来之前,龚建平知道了他们要来的信息。据王冰律师介绍,他们与龚建平谈话的时间远远超出了一般会见谈话的时间,而且在他们的要求下,宣武分局也派人一直在谈话现场。 王冰还向记者介绍了另一个重要信息,在与龚建平见面前,他和侯冀雁首先与龚建平案件的负责人见了面,这在一般的情况下也是没有的,只有有影响的案件才走这个程序。两位律师从负责“龚案”的领导那里得知,“龚案”是按照刑事案件处理的。 王冰称,3月29日在龚建平爱人索女士委托代理的基础上,又让龚建平进行了最后的确认,王冰和侯冀雁正式成为龚建平的代理律师。按照刑事案件的要求,代理律师应该是两位。 没被刑讯逼供 在向龚建平介绍了律师的义务和责任后,王冰和侯冀雁又向龚建平本人了解了案件的内容,龚建平本人也谈了自己的认识和被审查的情况。之后,两名律师还向龚建平详细了解了他在看守所内被提审的情况,特别是警方有没有被采取非正常的手段。 王冰负责任地向记者称,他和侯冀雁一起具体询问了龚建平接受第一次审查的时间,同时也了解了龚建平从失去人身自由到与律师会面这段时间内,有没有被刑讯逼供和受到相关的体罚。王冰说:“龚建平本人明确表示没有受到任何的刑讯逼供和相关的体罚,公安机关比较注意审查的方式方法。” 在向龚建平解释他被指控的罪名时,王冰称在法律上的400多个罪名中,都不适合商业受贿这个罪名,根据高检2月25日的通知精神,只有用《刑法》的第163条来定罪,即明确了罪名是“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关心亲人情况 在王冰、侯冀雁与龚建平就案件本身进行接触时,两位律师明确向龚建平提出了案件比较特殊,影响也比较大,而且他目前正处于预审调查取证阶段。同时,两位律师向警方主动提出:在龚建平向律师介绍和律师向龚建平提问的时候,如果出现有碍于案件调查的问题,在场的警方人员可以立即制止。 王冰在与龚建平就案件本身交流之后,根据家属的要求,向公安机关正式递交了取保候审保证书,但要等公安机关最终决定是否批准。而龚建平本人则非常关心他的家人的情况,特别是他孩子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成绩。说起家人,龚建平很不安。 现在网上有了一些关于龚建平交代什么问题的报道,王冰称他们两位律师肯定会恪守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也不会在预审阶段向外界透露审查龚建平的任何情况。因此在龚建平一案明确前,任何关于龚建平交代问题的传闻都不可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