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太原市交警支队向社会通报,6月13日至7月14日,一个月时间,太原交警共查处酒驾434起,其中饮酒驾驶376起,醉酒驾驶58起。
为逃检查,司机想了不少招
为了逃避检查,酒驾司机使出了不少“招数”,交警整理发现主要有三大类。
一是驾车逃逸,拒绝检测。有的酒驾司机逃逸现场被控制后拒绝接受酒精测试,并与民警胡搅蛮缠,以拖延时间,然后打电话到处托关系说情,给现场执法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二是偷梁换柱,借酒撒疯。有的酒驾司机见到前方有民警拦查,便采取与同车人调换方式以蒙混过关,当被民警识破时,往往会借助酒劲撒酒疯,不服从民警管理,拒绝接受酒精检测,有的甚至谩骂、推搡民警,与民警进行直接对抗,造成现场混乱。
三是借酒冲卡,直接对抗。由于酒驾司机饮酒后会因血液循环加快而显得较为兴奋,遇到整治卡点极易发生冲卡现象。冲卡现象不仅易发生交通事故,还会造成对自身和周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伤害。
这些司机,胆子怎么这么大
前不久,山东一名酒驾司机拒不接受检查,交警最终砸开车窗处罚。太原虽然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但酒驾司机与交警对抗的事情也不少。交警部门也对他们不配合执法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主要是他们的交通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再加上当事人饮酒后容易造成意志力降低,控制能力基本丧失,情绪易冲动暴躁,在整治过程中很容易借助酒劲与民警进行直接对抗。另外,一些司机有侥幸和自我纵容的心理。也有人自恃社会地位高、财大气粗,产生特权思想,就算真的被查到也能找人摆平。
对此,交警部门将采取手段,对酒驾行为人遇民警检查调头逃窜、弃车逃逸、强行闯卡等实施有效拦截,提高查处效率。同时,对酒驾司机进行全社会曝光,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公务人员酒后驾驶惩戒制度,凡属国家公务人员酒后驾车的,或者查获酒后驾驶的车辆系公务用车,在5日内,将违法情况抄告其单位,并同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
本报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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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